如果家里人口多,但手頭的錢只夠買50平方米的房子,一家人住不下怎么辦?答案可能是貸款,但今后還有另一個選擇:共有產權。
共有產權房作為探索中的新事物,有人期望,有人觀望。
主要面向階段性支付力不足者
共有產權模式,首先是為了解決棚戶區改造中“居民買不起,政府貼不起”這一全國性難題。
黃石居民黃家忠在十三排棚戶區的房子僅有40平方米出頭,如果拆一還一,住房困難還是解決不了,如果由政府補貼改善,幾萬戶的改造量超出財力。
2009年,黃石試水共有產權。黃家忠挑了一間80多平方米的還建房,扣除還建面積,多出的面積需要按當地市場價每月支付租金。其間,他可隨時將租賃部分的產權購為己有,也可繼續租賃。目前,黃石有超過100戶還建戶成為試點受益者。
除了像黃家忠這樣的棚改戶之外,城市新就業人員、國企困難職工等群體同樣需要住房保障,共有產權住房能否覆蓋到他們?“我們設計了三種類型的共有產權住房,主要是為了加快解決階段性支付能力不足群體的住房困難。”黃石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尹強介紹。棚改型共有產權住房,針對棚改居民,在政府主導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中,唯一住房列入征收范圍的被征收人,選擇產權置換的,其安置還建房可由政府擁有部分產權,實行先租后購,直至擁有完全產權。商品型共有產權住房,針對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城市家庭、新就業人員和在黃石投資、就業人員,可分次付款購買普通商品住宅,未購產權由政府持有,實行先租后售。保障型共有產權住房,則是針對國有企業職工住房困難且支付能力不足,探索政府、企業和職工共建共有產權住房新機制,與購房職工產權共有,先租后售。
個人產權占比原則上70%
24歲的楊波大學畢業后,在武漢工作兩年。初入職場,收入不高,但很快又面臨著買房結婚。通過共有產權模式,他能否住上滿意的住房呢?“居民申購共有產權住房,也要量力而行。”湖北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葉學平說,產權比例是共有產權住房的焦點,共有雙方要按照各自份額區分權責,個人份額不能過少。一方面是壓縮投資獲利或尋租空間,避免“開寶馬住經適房”和“經適房抽簽六連號”等問題。另一方面,個人作為實際居住者,擁有更多的產權也就有了更多的支配權,對個人有利。“黃石的共有產權住房試點,個人產權原則上不少于70%。”尹強表示,黃石在探索共有產權住房時,要考慮到政府的財力和如何激發企業參與的積極性,個人產權比例不能太低。同時,黃石的試點針對的是階段性支付能力不足的人,這些人未來收入狀況將會改善,為支持他們購買共有產權住房,還可打通公積金、商業銀行等渠道。而對于那些收入狀況難有提高的低收入群體,則有其他類型的保障房提供。
收益和風險共存
共有產權住房屬有限產權住房。政府和購買者將共同分享土地和房屋的增值收益,房價上漲時,政府和個人都能得利,但房價一旦不漲或進入下行階段,該怎么辦?“未來將鼓勵個人盡早買斷政府產權,個人得到完全產權后,其交易就與商品房一樣了。”尹強表示,黃石設想的試點方案,在原則上,政府不回購其他共有產權人的產權份額。但具體情況下如何處理,還在摸索中。
如何厘清政府與個人所占份額,以及份額如何轉化等問題比較復雜,各地情況不同,也正在做不同的探索。江蘇淮安的做法值得借鑒,即對個人購回政府的份額,分階段予以處理,5年內購回的,可以原價購買;5年至8年內購回的,加同期貸款利息;8年后購回的,則按市場評估價購買或按比例分成轉讓收益。因家庭困難不能購回的,可以像原來的經適房一樣繼續使用。“與其他類型的保障房品種不同,共有產權住房的市場化色彩要濃得多。”葉學平說,購買了共有產權住房,就與購買商品房一樣,要承擔土地和房屋貶值帶來的風險。與以往的各類保障性住房相比,共有產權住房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,也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。 (來源:《湖北日報》)